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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团委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来源:旅游局郑杰|发布时间:2012-03-21点击量:1846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从41日起,凡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儿童、学生、未成年人全面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根据最新的减免优惠政策标准,对6周岁()以下或身高1.2()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县旅游行业团委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多举措落实优惠政策。一是机关团支部配合相关科室修正摩星山景区优惠说明,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正、补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优惠条件贯彻落实;二是旅行社联合团支部团员青年接团报价时对外地旅行团符合相关优惠条件人员严格执行文件精神,确保优惠落到实处;三是利用相关宣传媒体,如网站、期刊等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力争让更多游客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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