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来自岱山县阳光敬老义工队的2对母女义工,王婉贞和凌王女、杨要球和黄健,到岱山县红十字会填写了《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书》,加入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随后又赴市红十字会送上一面锦旗表达对舟山女孩夏晨萱父母的无限敬意。
自从报纸中了解到舟山普陀沃女士夫妇无偿捐献13岁女儿夏晨萱器官的义举后,岱山阳光敬老义工队的队员被这种大大深受感动,4名队员也是2对母女毅然决定加入到这个传播爱与生命的伟大事业中,也希望能通过实际行动呼吁有更多的人转变观念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