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青少年维权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保护青少年法律法规的执法和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孤儿、未升学初中毕业生等无业、辍学、失管的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探索建立和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做好以进城务工青年、贫困学生、残疾青年、农村贫困青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等为重点的弱势群体帮扶工作。深入实施“希望工程”,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扩大助学规模,利用好各种救助基金,为弱势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