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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乡团委多举措积极参与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4-09-17点击量:1905

为促进渔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新区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良好氛围,秀山乡团委积极响应团市委的号召,坚持“青年主体、民主参与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依法依规、保障权益”的行动原则,多项措施并举积极参与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并广泛组织动员全乡团员青年、志愿者参与该项工作中。

一是组织政策学习座谈会。召集全乡青年团干,对新区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相关文件政策进行集中学习,从理论层面对该项改革有全局性的认识,力求做到“吃透政策”。并根据相关文件政策,立足团委工作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是构建沟通桥梁。一方面,组织青年团干及志愿者组成股改政策宣传队。结合“双网互动”和“两项联系”制度,通过团日活动、政策宣讲等形式,深入到渔农村中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宣传,积极引导渔农民尤其是青年渔农民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将政策普及到群众中。另一方面,在宣传的同时,注重社情民意的收集与反馈。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诉求、意见以及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收集、整理,及时向上级传递。认真当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桥梁。

三是发挥青年带头作用。乡团委积极鼓励青年创业者带头抓好经济生产,秀山青年创业涉及旅游民宿、餐馆、休闲娱乐等行业,是秀山经济发展新的助推器。鼓励创业青年带领周边青年发展生产,有利于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持续深入的同时,经济生产继续保持良性健康发展状态,为本乡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发挥团干部团员以及进步青年的作用,带头参与集体资产改革。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行动。通过村民座谈会、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向基层群众普及土地管理、渔业农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常石,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有法律问题的群众答疑解难,进行法律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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