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建立志愿者队伍。以社区(村)为单位,根据本地实际和自身需求,建立特色志愿者队伍,如仇江门社区义务巡逻队、海山社区退伍军人义工服务队、摇星社区为老服务队等,不断扩大组织的覆盖面。
二是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对全镇志愿者进行重新排摸,核对整理相关个人信息,并“一社一档”建立信息库,规定每年更新核对一次,以实现志愿者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和动态化。
三是引导志愿者队伍自治。结合“网格自治”,推动志愿者服务由以往的团委主导向团委引导、队伍自治转变,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队伍的管理、发展等,均由志愿者队伍自行负责,镇团委则为其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支持和沟通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