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衢山镇加大旅游宣介和推广,全镇旅游接待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旅游人数也逐年递增。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配合镇中心工作,衢山镇团委派出8人小分队进行日常巡逻。
一是建立出航计划报批制度。各旅游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旅游安排需要,填写《休闲渔船出航计划报批表》并提前1天提交给镇旅游办,旅游办根据出行当天的天气情况决定批复。
如遇以散客为主的游客,需要紧急出航,可酌情缩短报批期限,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备案。
二是做好出航检查工作。休闲渔船报批通过后,镇旅游办在休闲渔船出航的当天进行登船检查,并填写《休闲渔船安全出航检查表》,交由渔船负责人签字。只有经旅游办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后才允许渔船出航。若同一艘渔船连续3次被报检查不合格,则对旅游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敦促其规范管理。
三是建立巡查制度。镇旅游办形成日常巡查与报备制度,对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置、渔船“三超”、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进行监管,进一步推行常态化管理。做好各方面安全检查的记录,根据情况安排不定期的实地巡查。休闲渔船连续2次被查到未经报批检查私自出航的,将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再次发现私自出航的将报县相关部门取消运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