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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镇团委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三字经”文章

来源:|发布时间:2015-12-22点击量:1326

一是从“严”管理,确保实时监管到位。该镇实行团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村四重组织联合监管,并借用“五老”志愿者力量加强社会监督的方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实时监管。同时,通过规范执行制度,落实报到登记、定期报告、公益劳动、请假销假、教育帮助等制度,确保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都在有效监控之中。对特殊人群实施重点矫正,以个别谈话、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其现实表现,掌握其思想动态,给与困难帮扶,关注其交友情况,加强其教育监护。

二是从“细”入手,促进矫正对象转化。针对矫正对象自身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从心理、行为方面进行改造,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矫正对象,通过讲解实际案例的法律知识等形式来达到警醒效果,使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认清犯罪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认真改造、重归社会的信心。

三是狠抓“实”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及时性、预警性的谈话教育。在了解谈话对象的心理活动的同时,及时纠正其不正当的心理与行为,及早遏制其犯罪苗头。同时,坚持对矫正对象的首矫必走、家庭纠纷必走、生活困难必走、重大节日必走、有疾病时必走的“五必走”制度,使走访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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