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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镇团委“三坚持”构筑预防青少年犯罪体系

来源:|发布时间:2015-12-23点击量:1311

是坚持法制教育,增强法律观念。邀请镇司法所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法律工作者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经常性地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定期赠送有关道路交通、禁毒宣传等方面的碟片给辖区内的各中小学校,还制作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图片资料到各学校展出。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了青少年的是非鉴别能力和自我约束力。
    二是坚持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镇团委联合镇派出所、文化站、关工委等部门,聘请老党员、老干部等爱心志愿者建立网吧义务监督员制度,对辖区内的网吧进行清查,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在学校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的宣传图片展,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举办各类积极健康的校园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引导良好风气。
    三是坚持心理引导,实施心理帮扶。突出针对家长的教育引导,邀请心理专家,剖析青少年心理,巩固家庭教育成果,大力改善青少年成长中的家庭环境。组织团干部、五老成员走进校园、家庭30余次,针对青少年时期的心理特点开展解惑答疑,并及时与需要帮助的青少年通过面对面或电话的方式进行沟通,进行心理疏导与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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